问题 | 盗窃罪的刑事拘留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若实施了盗取公有或私人财物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便可能会先行遭遇拘留。
另外,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先行拘留措施,这其中涵盖了正在筹备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以及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有犯罪证据等多种情况。因此,对于涉嫌盗窃罪的人员,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都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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