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14天放人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若警方或检察机构发现不应进行逮捕或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或者判刑已成既定事实,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分别采取撤销案件、不予起诉、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的相应措施。这也意味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者不幸被误判刑事拘留长达14日,且经查证并无合理的逮捕或起诉理由,或者判决已然生效,则应按照上述法规,将当事人予以释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详细规定了传票、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的送达流程,包括由收件人亲自接收、由其成年亲属或单位负责人代为接收,以及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时的应对策略。尽管此项规定并非直接涉及到刑事拘留14日后是否释放的问题,但却彰显出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程序公正性的高度重视,从而保证了诉讼文书能够顺利送达至当事人手中。综合以上分析,刑事拘留14日后是否释放的条件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发现不应当逮捕或起诉的合法理由,或者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只要这些条件得以满足,就应当依法释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