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会二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刑事诉讼中的上诉及抗诉案件时,应确保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因此,从理论层面分析,当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到二审阶段时,理所当然的在两个月内应予以审结。
然而,法律同时也明确了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伴随发生的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存在特定情节的案件等。在这些情况下,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两个月。而对于那些特别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期审理。因此,最终的审结时间仍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程序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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