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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审讯几次期限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明文规范,对于刑事拘留之后的审讯次数及期限,并未做出明确而硬性的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款条规仅针对传唤以及拘传所持续的时长做了相应的约束,即给予了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的最大时限;若遇有特殊案例,如案情重大且复杂,需采纳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时,传唤与拘传的持续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采用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来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并且必须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饮食需求以及必要的休息时间。因此,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无法直接给出关于刑事拘留后审讯次数的确切答案,因为这将受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侦查机构的决策影响。在进行审讯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程序公正原则,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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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