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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刑事拘留没有告知地点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时必须出具正式的拘留令状且被拘留者应当立即被送往看守所进行监禁,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不得超过24个小时。
同时,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执行完毕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拘留结果及其相关信息告诉被拘留者的亲属。若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未向被拘留者的亲属透露拘留地点等关键信息,则有可能触犯上述法律法规。在实践操作中,若亲属未能接收到相关通知或通知内容模糊不清,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查询请求,了解被拘留者的具体状况。若公安机关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或故意拖延通知时间,亲属有权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公安机关严格遵守通知义务。
此外,亲属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加有效地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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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