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需要在看守所关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治安管理部门若认定被拘留者具有必要逮捕之必要性,应于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淮。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淮的时间可适当予以延长,将原来的三天延展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提请审查批淮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被拘留者最终被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是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及扒窃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若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因此,盗窃罪嫌犯在看守所内的羁押时长,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嫌犯的犯罪情节、是否已提请逮捕、是否获得批准逮捕等诸多因素。若嫌犯最终被逮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可能需要在看守所内度过数月乃至数年的时光,具体的羁押时长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司法程序的推进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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