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代表有证据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判前拘留并非直接等于我们已经掌握充足的确凿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前拘留乃是基于对嫌犯可能会逃逸、损毁证据或者持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合理推测,并以此作为采取临时性法律强制措施的依据。尽管证据在启动刑事审判程序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拘留阶段,相关证据或许尚不足以构成对嫌犯的定罪量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审判前拘留的适用条件与具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