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有权利向被拘留者提供全面且深入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其申诉以及控告司法机构;
同时还可协助其申请取保候审等诉讼操作。为了开展这些程序,律师务必要持有律所的正式介绍信、展示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携带经过委托人授权的书面委托书或得到相关法律援助部门批准的公函,方可前往看守所进行会面。在会见过程中,律师有权获取案件的详细信息,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案情的内容,也不能协助被拘留者逃避法律责任。 此外,公安机关通常不会对律师与被拘留者之间的交流进行监听或者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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