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被告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被依法裁定刑事拘留的人士,其拘押时间从此限出发,通常不会超出满期37天的范围。这一规则主要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犯罪案件时所具有的职能所做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当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之后,必须在拘留期满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整体上来看,被依法裁定刑事拘留的人士,其最长的拘留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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