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有批捕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之后,若未获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许可,公安机关应依法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其他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此举充分彰显了我国对于人权的尊重与保护,避免无辜者遭受不必要的拘禁之苦。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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