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案底什么时候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纪录将持续留存在公安机关的系统档案内,这是为了作为历史资料而进行保存的。
然而,若相关人员并没有遭到起诉,或者经过审理后确定其无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应立即撤销该件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结束侦查程序。尽管如此,这些人的案底仍然无法完全抹去,但在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审核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如若确实产生了不良影响,他们有权提出申请要求予以更正或澄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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