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刑事拘留在哪个拘留所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长春市的刑事拘留将会被安置在地方监狱中的长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中进行,具体的选择将主要基于案件及其执法所需之羁押条件而定。上述两个机构,皆为警察局及国家监管部门用以临时监管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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