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日期怎样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原则上是从被拘留者实际被羁押之日起进行的。倘若被拘留人士在拘禁过程中获得释放,则拘留期限往往会自其获释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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