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与刑事拘留十五天哪个留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有可能在档案中留下痕迹,然而这两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历史遗留问题却因拘留本身的种类以及之后的相应处理方式而有所差异。比如在行政拘留方面,此类情况主要是因为某些不当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行政规章制度,此时该人员可能会被纳入到当地公安部门的内部档案记录之中;
然而,由于它并非由刑事犯罪引发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该人士的刑事犯罪记录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反之,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若当事人最后被判定为有罪的话,那他们的刑事犯罪纪录将被永久地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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