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属什么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公安机关于人民检察院处理刑事案件设定的拘留,需要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首先,被拘留的人员应当为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其中,现行罪犯特指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士; 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有充足证据显示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个体。 其次,拘留还需满足特定的紧急情况之一。 然而,对于何种情况属于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规定有所区别。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有权先行拘留: 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实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犯罪的; 在个人住所或周围环境中发现犯罪证据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未透露真实姓名、地址及身份信息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了公安机关依法享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力外,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天。 但是,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可以继续进行羁押,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为止。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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