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程序须经以下环节进行:
首先,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员需通过审核批准,并签发相应的《拘留证》; 其次,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行为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已签发的拘留证,同时还需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按下指纹,保证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最后,若公安部门对被拘留者有进一步的逮捕需求,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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