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罚款本人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留所期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拘留所提供的饮食和住宿服务均免费向被拘留人员提供,而被拘留人在此期间可能产生的各类费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予以全额支付。通常情况下,拘留所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维修维护费用、日常经营运营所需的公用经费、以及处理案件(或业务)所需的经费、装备采购经费、以及被拘留人生活所需的给养经费等,皆由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中予以充分保障。
至于被拘留人的伙食费、医疗费等生活给养经费的具体标准,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协商,并于每年进行核定。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八条,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