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几天后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案者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遭受刑事拘留,则其将有可能在约三个自然日内接受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被依法拘留之人,若认定需予以逮捕,应当于拘留期限结束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况之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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