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诉讼期限是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犯罪的判决期限分为普通期限与延长期限两个层次,详述如下:
1.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而言,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这个期间的计算是从犯罪嫌疑人被拘押进入看守所之日开始。在这14天内,负责调查的机关会向检察机关申报批准,此处所需时间为7天,这7天包含在14天之内; 如若检察机关同意,则将进行逮捕,否则将会释放当事人或更改其他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案件拘留期一般为37天,同样地,检察机关在此期间内需对侦查机关的申请做出批准,其审核时间也为7天。在这段期限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机关申报批准逮捕,如果检察机关同意,则将进行逮捕,否则将会释放当事人或更改其他强制措施。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到37天,而行政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到15天。公安机关在拘留了相关人员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的请求。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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