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刑事拘留在哪个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羁押在案件发生地的看守所内。刑事拘留,也被称为预先拘留,是指公安部门为了防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或者对可能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现行犯或重要嫌疑人进行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将他们监禁在特定场所——即看守所中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由受托律师进行会面之外,其余人等不得进行探访,但是可以为被拘留者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而家属则需要等待案件经过审判且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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