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和拘留哪个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与拘留相比,羁押似乎显得更为严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为调查犯罪事实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其适用情形往往针对那些涉嫌构成重大犯罪并且具有潜在的继续实施犯罪、潜逃、自杀或者串供风险的人员。而羁押则特指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者逮捕之后等待法院进行审判的这段时间内所处的状态。若经法院审理后判定无罪,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还需对被羁押者因被错误关押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羁押无疑比拘留更加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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