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后几天可以探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拘禁者在拘留场所执行拘役之际,家属是有权进行探访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允许家属会见受刑人的次数,每个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会面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同时每次前来会见的直系亲属人数也不得超过三人。 另外,为了保证会见过程的安全与合法性,要求必须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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