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刑事案件侦查进程中规定的时间期限,须自执法部门正式受理该刑事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自此之后,执法机构即刻启动对案件的全面调查工作,旨在搜集、整合有关犯罪嫌疑人罪行及是否清白或罪过轻重的证据材料。 2、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者,应于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犯罪嫌疑人在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以及控告等服务。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并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以获取相关案件信息。 3、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案件情节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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