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一年多还没判刑正常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是完全合乎情理和法度的,这意味着该案件仍处于调查阶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极其复杂且重要的案例,跃跃欲试可以依照特定程序请求延期审理。 而刑事拘留则被视为一种法定的强制性手段,通常在面临重大犯罪嫌疑的个人时,公检法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暂时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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