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刑事拘留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
2、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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