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复议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那么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此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还可以进行申诉或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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