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案只有证人可以入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贩卖毒品罪行的司法程序中,仅依照见证者的陈述来判罪常常并不足够明断。
客观地看,贩卖毒品罪的判定需要将众多不同类型的证据进行全面整合,从而构建起一个严密而完整的证据链条。 尽管证人证词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然而它并不能够独立成为定罪的唯一依据。 此外,还需结合其他各类证据,例如毒品的实际缴获情况、相关交易记录等书面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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