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满几岁贩卖毒品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年满十四周岁者从事贩卖毒品之活动,理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贩卖毒品乃性质及其恶劣之犯罪行为,无论其数量多寡,均理所当然地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之人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若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亦须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人,若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亦须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针对贩卖毒品罪行,法律的打击力度极为严厉,任何年龄段的人均不得触及此一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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