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刑事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法中,贩卖毒品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于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采用自残等手段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均不得予以取保候审。
这主要因为贩毒行为性质恶劣,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取保候审措施的实施通常是选择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险程度低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一旦涉及到贩毒的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他们很有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新的威胁,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从而不利于我们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 因此,从整体上看,因涉嫌贩毒而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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