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种植少量大烟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种植少量的大麻违法行为无疑是存在的,并且严重者还可能上升至刑事犯罪层面。
在这种情况下,若行为人未能构成犯罪,一般也应受到行政管理处罚,适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时间的拘留期,同时也可并处最低缴纳额为三千元人民币的罚金。 然而,如若涉及触犯刑法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那么违法行为通常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科以罚金责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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