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毒罪乃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故而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鲜少会对该类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涉案情节相对轻微,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需施加刑罚或依法予以免除刑罚者,检察机关方可据此对案件做出不起诉裁定。 然而,贩毒行为往往触及刑法所界定的重罪范畴,除非存在诸如自首、立功等特定情形,否则难以得到不起诉处理。因此,贩毒罪案一般均将进一步进入审判环节进行审理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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