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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贩毒罪未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贩毒罪之未遂之判定标准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行为者已开始实施贩卖毒品之行为,然而因其意志之外原因无法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如遭警方逮捕或交易失败,则应将其视为贩卖毒品罪之未遂。在此情况下,通常会根据犯罪情节及毒品数量等因素来对行径者予以量刑。通常情况下,处罚程度相较于既遂罪犯要稍微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于贩卖毒品罪的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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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