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组成家庭贩毒罪的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针对临时组成家庭进行毒品犯罪这一问题的表述方式,通常涉及到共同犯罪中所涉及的某些具体毒品交易行为。而成功地确立起该犯罪性质的主要前提因素包括:
第一点,行为者应明确认识到涉嫌的物品即为毒品; 其次,行为者应有明显的贩卖意图; 再次,实施了涉及购买、运输、储藏以及出售等所有与毒品贩卖有关的操作步骤; 最后,行为者在此次犯罪行动中发挥出诸如组织、指导、积极参与等关键职能。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并不存在单独明确规定的“临时组成家庭贩毒罪”这一法定罪名,相反,这类行为被统一划归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贩卖毒品罪”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于贩卖毒品罪有明确规定,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都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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