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承认贩毒罪量刑标准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告在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中拒不承认其违法行为,是否仍可判定其罪行?答案是肯定的。即便被告采取抵赖策略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责,只要案情中有充足的证据证实他的犯罪事实,那么人民法院仍然有权依据这些确凿的证据对被告进行定罪量刑。这是因为,在所有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我们都必须重视证据的重要性,注重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而不能轻易地相信被告人口供。在没有被告供述的情况下,只要证据确实且充分,同样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
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 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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