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16克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毒品数量较大的犯罪者,将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
此外,若贩卖毒品的行为涉及到以下特别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同样可能被判处死刑: 首先,作为贩毒团伙的首要分子; 其次,采取武装手段进行掩护贩卖毒品的行为; 再次,以暴力方式对抗检查、拘留、逮捕等执法行动,情节严重的; 最后,参与有组织的跨国贩毒活动的罪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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