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中所确立的对于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相关量刑准则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犯罪行为者,应根据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刑事处分,罚款也是必然的惩罚方式之一。 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及生产有毒食品罪,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将被要求支付罚金;第二层次,假如犯罪分子造成了较为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体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重处罚; 最后,最为严峻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导致人员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了特殊且极其恶劣的伤害,这将会按照生产假药罪的方式,进行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和罚金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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