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吸毒处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国有企业或非营利机构等相关的公务人员存在吸食毒品之行为,情节较轻微者,将被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或记过等形式之纪律处分;而针对情节较为严重的个案,除进行组织处理,采取撤销职务的措施之外,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治安责任。
这部法律规定: 对于那些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可以并处最多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情节较轻微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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