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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罚金如何认定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下简称药品)的罚金确定标准,一般是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如犯罪行为的具体环节、可能带来的危害效应、售卖金额乃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能力等多个方面。
总体来看,倘若犯罪情节较为恶劣,所涉及的销售金额巨大,甚至已经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相应的罚金数额也会相对较高。
与此同时,法院将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进行裁定,以期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惩戒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双重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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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