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刑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量刑标准,关键在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予以衡量和裁定。
假如被告人在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却依然进行大规模地生产与销售,其涉案销售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万元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那么将面临着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罚金的数额为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 若被告人的销售金额超过了人民币二十万元但未达到五十万元的,则将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金。 当被告人的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时,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支付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金。 而对于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二百万元的被告人,将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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