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坐牢还用交罚款吗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特殊情况下,坐牢与缴纳罚款的确是两种可共存的惩罚措施。
依据相关法规,当一项违法行为必须要承担起刑事责任(即入狱服刑)以及财产刑(即支付罚款)时,就极有可能导致罪犯在同时遭受这两者的惩罚。
如在经济犯罪及贪污贿赂类罪行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法律条款,对罪犯施以有期徒刑等刑罚,同时也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罚金应在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批次地进行缴纳。
若到期仍未缴纳,则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况,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立即进行追缴。
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缴纳确有困难,经过法院裁定,可以适当延长缴纳期、适度降低罚金数额甚至是予以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7: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