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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售卖有毒食品的处罚依据是什么法律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出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系为一种极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此等恶劣行径的制裁主要依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如若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之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之非食品原料产品,又或者明知产品存在该类非法添加现象而进行销售活动,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倘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后果,甚至出现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若导致人员死亡或出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者,则应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售卖有毒食品不仅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更是对市场经济秩序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极大破坏。
因此,对于此类严重违法行为,法律必将施以严惩不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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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