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刑多少年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和贩卖含有毒害物质或致病菌的食品,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任何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在制造、出售的食物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性原材料,或者明知其产品中含有此类成分而仍予以销售的,均应受到法律制裁。 具体而言,对于情节轻微、未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若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需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导致人员伤亡或出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须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惩。 通常情况下,具体的量刑期限需要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犯罪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已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范围将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若导致人员死亡或出现极其严重的特别情节,则将依照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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