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万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市场销售含有毒害或有害物质的食品且涉及款项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这显然已经构成了条件极为恶劣和严重之情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如果在食品制造与销售过程中不慎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故意销售明明知道掺有无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罚金;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要缴纳罚金; 而当致人死亡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需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销售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缴纳罚金。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其他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犯罪者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以及是否积极退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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