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的刑罚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乃属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凡在掩饰或隐瞒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所衍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方面,存在任何一项以下行为者,均应没收其犯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同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若情节严重者,则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 (2)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 (3)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 (4)跨境转移资产; (5)采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对于单位犯下上述罪行的,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洗钱罪的刑罚裁量将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个体状况而定。 情节严重通常涵盖洗钱数额特别巨大、多次实施洗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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