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00块钱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卖含有毒害物质或有害成分的食品堪称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
倘若您的销售额达到了惊人的2000元人民币,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投放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或是明知道这些食品已被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量刑标准: (1)若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若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情形之下,您应当立即停止所有违法行为,全力配合相关执法机构展开深入调查,并且诚实地交代所售出食品的详细情况以及来源渠道。 倘若您能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不良影响,例如召回已经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等等,这或许可以在未来的司法程序中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得到考虑。 然而,请务必牢记,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做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