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要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之规定,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罪乃指在合法环境下负责生产、运输、管理以及使用国家监管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单位与个人,如果他们明知他人系吸毒者,仍向其提供被国家严格管控的且极易使人生成上瘾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
“非法”的定义即为未经国家法律授权或允许的所有行为。 对于涉及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且已达到既遂状态的量刑标准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情节严重,则将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是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群提供国家制定的管制限制药物,以导致其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者,应遵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人单位犯有前述罪行的,将对其实施罚金处罚,同时对其直系管辖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应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