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应予以立案追究。具体标准如下: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销售的药品中含有超过国家标准的毒害物质,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可构成销售假药罪。 不含有效成分或成分不足:如果药品中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或者含有的有效成分不足以达到标明的疗效,可能对诊治产生误导,也构成销售假药罪。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范围: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会造成误导诊治,也属于销售假药罪。 缺乏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如果药品缺少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也会被认定为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药罪的刑罚根据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可能面临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甚至更严重的刑罚。如果销售假药行为导致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刑罚会相应加重。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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