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属于殴打他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故意殴打他人的犯罪行为被明确地表述为“故意伤害罪”。
当某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时,则构成了本罪的成立要件。 以下列举的情形通常会被视为符合该罪名的认定标准: 1.主观方面必须存在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意愿或意图; 2.客观方面须实施了切实的伤害行为,例如拳脚相向、手持工具进行打击等等; 3.产生了导致受害者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结果,这里的轻伤一般是指对人体肢体或外貌造成损害,或者对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产生部分障碍,甚至是其他对人身健康产生中度伤害的损伤。 然而,若仅造成轻微伤,一般来说并不足以构成此罪。 此外,如果在某些公共场合无缘无故地挑起争端,肆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具体案件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各类因素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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