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关于受害者受伤情形的鉴定工作,其恰当的实施时间通常需要待到原始损伤及其确实相关联的并发症得到充分治疗并达到临床治疗效果稳定之后方可进行。
一般而言,尽早展开鉴定工作有助于案件的妥善处理,然而同时也必须确保伤势已经趋于稳定,从而能够获取到精确且客观的鉴定结论。 如果过早地进行鉴定,由于伤情可能发生变化,这将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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