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群殴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未成年群体斗殴行为的量刑问题时,需要对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如涉案人员的年龄结构、斗殴带来的不良影响的严重性等等。
具体来说,若涉案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14岁),通常情况下他们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当涉案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而未满16周岁时,仅在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已经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应被视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质,我们应该采取适当的宽大政策,给予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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